以2018年瞪羚企业申报为例,瞪羚(潜在)企业评选标准:
瞪羚企业是指跨越死亡谷、进入高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企业,也被成为“高成长企业”,评选需同时满足增长率指标、创新能力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1)增长率指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4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2014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2014-2017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2017年度正增长;
b.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4年,2014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2014-2017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2017年度正增长;
c.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4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2017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d.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9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2017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2)创新能力指标:
2014—2017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即R&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潜在瞪羚企业是指创业企业迅速发展,有希望快速成为瞪羚企业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增长率指标、创新能力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1)增长率指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9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5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2015-2017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2017年度正增长;
b.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9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015年雇员人数50人及以上,2015-2017年雇员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2017年度正增长
c.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且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2017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d.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4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2017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2)创新投入指标:2015—2017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即R&D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促进独角兽、瞪羚企业加快发展壮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独角兽、瞪羚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1、建立评选发布机制。根据既定标准,分类发掘瞪羚、潜在瞪羚企业,一年一评选,跟踪研究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发展态势,定期发布评选企业榜单和发展报告,打造科技型高成长企业标杆。(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2、给予入选奖励。省财政科技资金对于首次入选的江西省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给予4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入选奖励。各市、县(区)政府给予配套奖励。(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积极引导和帮助其申报各类研发计划。对申报具有颠覆式创新、推动新技术和新模式应用的项目,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项目的同时,省内将采取定向委托等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5、推动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对新获批建的国家级研发平台,按已有政策给予相应经费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6、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育。支持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引进和培育各类国家级、省级认定的高端人才,并积极引导企业争取“双千计划”等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支持。对于引进具有引领性、原创性、突破性技术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团队),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7、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密切关注证监会、香港交易所等针对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的政策动向,及时组织新政培训会,帮助企业及时、准确理解政策,并积极协助对接上市辅导机构,加强对企业的精准上市辅导。(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
8、加大科技金融政策扶持力度。放大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与银行融资产品探索形成投贷联动。各类政府引导基金重点保障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融资需求,将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作为政策性担保公司重点担保对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
9、优化科技金融生态。建设完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不断拓宽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主动授信,并结合风险补偿、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方式,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
10、加大创新券的发放力度。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补贴范围和额度,补贴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培训服务、商业模式概念验证等科技服务及创业服务的经费支出。(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1、搭建企业服务平台。组建瞪羚企业俱乐部,组织产品推介会、合作交流会、行业发展论坛等活动,并为瞪羚企业的培育企业搭建项目路演、产品推广、投融资对接、技术交流等平台,降低企业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成本。(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
12、提供精准服务。针对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建立问题日常收集、分级处理、定期会商、及时解决机制。按照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的不同情况,加强调研,精准服务,重点协调解决独角兽、瞪羚企业及培育企业成长阶段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