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入选条件

2016年1月,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制定《仲恺高新区“瞪羚企业”管理办法》,面向全区企业开展“瞪羚企业”工作,目前已开展2批次认定,选出39家、45家“瞪羚企业”,10家、18家“优秀瞪羚企业”。

(1)仲恺高新区“瞪羚企业”遴选范围:

   1)在区内注册登记并在区内办理税务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2)产业领域包括平板显示、LED、移动互联网、新能源、云计算、智慧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

   3)企业在近三年内无环保、纳税、劳资、诚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记录。

(2)仲恺高新区“瞪羚企业”的遴选条件:以企业规模和效益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以企业创新能力作为参考指标,在符合规模和效益指标的前提下,满足创新能力指标较多的企业优先入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不受规模和效益指标限制,在符合特定指标情况下,可入选为“瞪羚企业”。

表1-1 瞪羚企业入选条件

政策名称

入选条件

具体内容













《仲恺高新区“瞪羚企业”管理办法(2016)


规模和效益指标

1、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或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

2、上年度总收入在2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

3、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

4、上年度总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

5、5年内实现年收入5亿元:在申报时,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6个完整年度(以注册时间为准),且上一年度企业总收入5亿元及以上。

6、10年内实现年收入10亿元:在申报时,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1个完整年度(以注册时间为准),且上一年度企业总收入10亿元及以上。


创新能力指标

1、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12项及以上;近三年获得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图2项及以上。

2、创新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的企业。

3、人才:获得国家、省、市,以及区相关人才引进或奖励政策认定,如中组部“千人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惠州市“天鹅计划”、仲恺高新区“恺旋人才计划”等。

4、研发平台:被认定为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

5、研发投入: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三年研发投入总和/三年收入总和)超过3%。

6、标准制定:近三年主导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指标

基于大数据、电子商务、物联网、云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其上一年度员工总数不少于100人,且近两年雇员数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瞪羚企业扶持举措

惠州仲恺高新区对瞪羚认定企业的扶持,主要围绕提高融资能力、强化创新能力、引进培育创新资源和人才等方面进行。

表1-2  惠州高新区瞪羚认定企业主要扶持内容

政策名称

扶持方式

具体内容

 

 

 

 

 

 

 

 

《仲恺高新区“瞪羚企业”管理办法》(2016

 

提高融资能力

1.充分发挥“瞪羚企业”的示范作用。每年评选10家仲恺高新区“优秀瞪羚企业”,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2.着力降低“瞪羚企业”贷款融资难度,建立投资及贷款风险担保机制。对“瞪羚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信用贷款担保。

3.着力降低“瞪羚企业”贷款融资成本,对“瞪羚企业”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在认定当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给予一次性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采取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支持“瞪羚企业”发展,积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作为主力对“瞪羚企业”进行投资、参股和并购。

强化创新能力

加大对“瞪羚企业”的创新资源对接力度。区科技创新局每年定期举办“瞪羚企业”项目路演和对接会,组织“瞪羚企业”与区外高端创新资源进行交流合作,积极扶持“瞪羚企业”做大做强。

引进培育创新资源和人才

1.积极鼓励优质创新资源支持我区发展,对区外企业在我区投资创业的,当年入选“瞪羚企业”后给予奖励。

2.开辟“绿色通道”,为入选“瞪羚企业”提供项目入区、发展用地审批、高层次人才落户、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瞪羚企业”的员工(非本地户籍)子女申请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在当年积分入学申请中给予10分的奖励。

其他政策

“瞪羚企业”可享受的其他扶持政策,按照我区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