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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企业入选条件

1、瞪羚企业入选条件

2003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面向全区企业启动“瞪羚计划”并于2015年更新了瞪羚计划作为入选条件对企业进行遴选(详见表1-1)。目前,园区已开展15次瞪羚企业遴选工作,2017年共认定瞪羚企业5000余家。    

表1-1 北京中关村瞪羚企业入选条件

政策名称

入选条件

具体内容

《中关村科技园区瞪羚计划》(2015)

增速指标

企业申请“瞪羚计划”上一年度实现的技工贸总收入规模1000万元―5亿元之间:

1.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3.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资质指标

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瞪羚重点培育企业入选条件

2010年,中关村面向园区瞪羚企业群体,在原有“瞪羚计划”工作基础上,升级开展瞪羚重点培育企业认定工作,2014年对瞪羚重点培育企业扶持办法进行修订。主要以企业近两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速指标,以及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上市情况作为入选条件对企业进行遴选,企业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件即可入选(详见表1-2),并新增原瞪羚重点培育企业纳入中关村“十百千工程”企业的,自列入之日起,自动退出瞪羚重点培育企业。

表1-2 瞪羚重点培育企业条件

政策名称

入选条件

具体内容

《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重点培育企业发展的若干金融措施(修订)》(2014)

增速指标

纳入中关村示范区“瞪羚计划”企业名单,连续两年实现销售收入增长,并且复合增长率位于“瞪羚计划”同一收入级别企业的前200名

信用评级

中关村信用促进会评定的四星级(含)以上企业。

上市情况

1、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

2、在境内外上市企业。


瞪羚企业扶持举措

1、瞪羚企业扶持举措

对瞪羚企业的扶持主要包括担保贷款、贷款贴息两个方式。担保贷款方面,企业执行1.782%的担保费率和0.3%评审费率,瞪羚企业每年享受的最高担保贷款额为3000万元;贷款贴息方面,以企业所获信用评级为基准,从一级到五级分别给予不同的贷款贴息。

表1-3 瞪羚企业扶持办法

政策名称

扶持方式

具体内容

《中关村科技园区瞪羚计划》(2015)

《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融资》(2010)


担保贷款

(1)开通瞪羚企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合作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实行快捷担保审批程序,简化反担保措施,企业执行1.782%的担保费率和0.3%评审费率,瞪羚企业每年享受的最高担保贷款额为3000万元。

(2)担保贷款期限设定:担保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贷款贴息

实行“五星级”评定制度。企业首次获得“瞪羚计划”支持,即被评定为“一星企业”,贷款贴息率为20%。以后每完成一个年度的履约,增加一个星级,贴息率增加5%,最高达到“五星级企业”,贴息率最高为40%。合作银行实施快捷贷款审批程序,执行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

2、瞪羚重点培育企业主要扶持举措

对瞪羚重点培育企业的扶持,主要包括担保补贴、金融产品创新补贴、贷款贴息、利息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上市支持等方式(详见表1-4)。

表1-4 瞪羚重点培育企业扶持举措

政策名称

扶持方式

具体内容

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重点培育企业发展的若干金融措施(修订)

贷款支持

(1)鼓励银行为瞪羚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多种方式的贷款支持,并实行快捷审批程序。

(2)享受本措施支持的担保贷款业务的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0%,信用贷款业务的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

贷款贴息

(1)为实际银行贷款期限在6个月(不含)以上,并按期还本付息的瞪羚重点培育企业,以年利率6%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与企业的“星级”对应关系如下:一星级企业贴息比例为25%(初次申请贷款的企业,按照一星级企业贴息标准执行);二星级企业贴息比例为30%;三星级企业贴息比例为35%;四星级企业贴息比例为40%;五星级企业贴息比例为45%。

(2)对单家企业同一类型贷款的年度贷款贴息支持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贷款的贴息支持不超过3年。

(3)支持瞪羚重点培育企业从小额贷款机构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对单家企业小额贷款业务年度贴息支持不超过30万元。同一笔小额贷款的利息补贴不超过1年。

融资贴息

新型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给予企业按票面利率计算的,社会筹资利息30%的补贴。对单家企业年度直接融资的贴息支持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直接融资业务的利息补贴不超过3年。

放宽信用限额

支持瞪羚重点培育企业通过信用保险机构加强信用管理、盘活应收账款、扩大信用销售。信用保险机构对企业适度降低承保条件,放宽信用限额。

融资租赁

(1)鼓励瞪羚重点培育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为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服务的设备、器材等。对企业融资租赁而发生的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手续费)给予20%的补贴;对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0万元。企业享受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

(2)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为中关村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中关村管委会按照融资租赁公司每年新增业务总额的1%给予补贴;纳入机构补贴总额的单个企业融资租赁业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每家机构年度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

承接工程补贴

支持瞪羚重点培育企业投标承接重大建设工程。中关村管委会以年利率6%为基数,给予企业40%的贴息支持;给予企业保函手续费、评审费、担保费等综合成本20%的补贴。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上市补贴

支持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对企业改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