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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企业入选条件

西安高新区2010年发布瞪羚政策,2018年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初创企业顺利度过“孵化期”,快速成长为“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企业小巨人,出台《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

表1-1 瞪羚企业认定条件

政策名称

入选条件

具体内容

《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2018)

增速指标

上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1亿元、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成立不超过10年的科技企业。

科技创新

企业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申报年度累计知识产权授权不低于5件,或至少拥有1件授权发明专利。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含)。

瞪羚企业扶持举措

表1-2 瞪羚企业培育措施

政策名称

扶持方向

具体内容

《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2018)

认定奖励

对于符合上述所列条件的高新区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于首次入选科技部发布的瞪羚企业榜单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支持30万元。

研发增量奖励

企业研发费用总额超过上年度研发费用的,给予超出部分50%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