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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企业入选条件

瞪羚类别

一年爆发式增长瞪羚

三年复合高增长瞪羚

(两年连续增长)

三年复合高增长瞪羚

(三年复合增长)

五年连续增长瞪羚

入选条件

营收增速指标

利润增速指标

营收增速指标

利润增速指标

营收增速指标

利润增速指标

营收增速指标

利润增速指标

具体内容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利润在1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连续2年增长3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利润100万元以上,连续2年增长3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3年复合增长2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利润在100万元以上,且3年复合增长2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5年连续增长1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利润在100万元以上,且5年连续增长10%以上;纳税保持相应增长。


瞪羚企业扶持举措

瞪羚类别

一年爆发式增长瞪羚

三年复合高增长瞪羚(两年连续增长)

三年复合高增长瞪羚(三年复合增长)

五年连续增长瞪羚

扶持方式

对首次被认定为一年爆发式增长瞪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三年复合高增长瞪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五年连续增长瞪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其它扶持方式

产业、场景、资金

具体内容

1.每年设立5000万元业界共治专项资金。按照产业生态圈理念,构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市场主体从被管理、被服务转变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丰富企业培育手段。对围绕重点产业设立的业界共治理事会给予每家每年最高1000万元支持,用于开展规划编制、企业服务、项目促进、生态营造等,支持企业集群发展。
  2.每年设立2亿元新经济应用场景专项资金。对技术领先、市场规模大、带动性强的首台(套)新产品新技术,在指定平台发布需求并达成交易的,经认定后,按交易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专项资金鼓励成都高新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本单位业务领域以竞争性立项方式打造新经济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3.设立100亿元新经济创投基金。重点对种子期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进行市场化投融资扶持,新经济创投基金所投股权的一定比例份额可按固定收益由创始团队、战略投资机构(人)回购。


附件:关于印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