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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开发区向复工企业发布“十须知”

  • 2020-02-05

       为做好园区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园区向各单位发布了《关于强化企业复工疫情防控落实“十个必须”的通知》。为做好园区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园区向各单位发布了《关于强化企业复工疫情防控落实“十个必须”的通知》。

      根据通知,各单位须建立企业防控工作组,制定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全面排查职工信息,详细掌握返宁职工行程和身体状况;做好复工前准备,进行全面消杀防护并配备防疫物资;实施日常监测,对疑似症状职工实行居家留观并上报;加强职工管理,对职工上班期间、上下班途中、就餐等实行全程管理;做好生产办公场所消杀防护,减少载人电梯使用;减少会议、外出,做好开窗通风、消毒;做好安全管理,针对疫情做好应急预案;做好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通知指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相关责任,企业要掌握每名职工身体状况和近2周的出行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派专人负责每日职工体温测量和在岗状况监测,发现疑似症状,严禁入厂入楼工作,须安排专车护送进行居家留观并及时上报,职工进入企业后,原则上要全天、全程、全员佩戴口罩。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提倡盒饭供应或自带餐食,禁止聚集用餐。企业还要设置专用垃圾桶用于回收口罩等防护用品,由开发区环卫部门定时统一回收,禁止企业自行处置。此外,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江宁开发区相关负责人发出倡议,希望各企业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照“十个必须”要求,提前做好复工相关准备,落细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开发区也将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