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瞪羚企业认定条件 | 瞪羚企业认定条件 | |||
产业领域 | 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专、精、特、新”特点 | 产业领域 | 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专、精、特、新”特点 | |
成立时间 | 成立时间10年以内 | 成立时间 | 成立时间15年以内 | |
成长指标 | 总收入1000万-5000万元 | 收入增长率20%或利润增长率10% | 成长指标 | 企业成立时间≤15年,近四年收入≥1000万元,复合增速≥20%,上年度正增长 |
总收入5000万-1亿元 | 收入增长率15%或利润增长率10% | 企业成立时间≤15年,近四年雇员总数≥ 100人,复合增速≥30%,上年度正增长 | ||
总收入1亿元-5亿元 | 收入增长率10%或利润增长率10% | 企业成立时间≤5年,上年度收入≥5亿元,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 | ||
- | 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成立时间≤10年,上年度收入≥10亿元,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过10%) | ||
创新指标 | 至少拥有一项Ⅰ类知识产权或六项Ⅱ知识产权 | 创新指标 | 近四年科技活动投入强度(研发费用/营业收入)≥2.5%,或企业爆发式成长(以政策为准) |
种子独角兽企业 | 潜在独角兽企业 | 独角兽企业 | |
产业领域 | 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 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 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
成立时间 | 成立时间10年以内 | 成立时间10年以内 | 成立时间10年以内 |
企业估值 | 企业估值≥1亿人民币且成立时间不超过五年,或企业估值≥5亿人民币且成立时间在五年到十年之间 | 企业估值≥1亿美元,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或企业估值≥5亿美元,成立时间在五到十年之间 | 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
潜在瞪羚企业 | 瞪羚企业 | |
培育措施 | 1.认定奖励:首次认定50万元奖励。 | 1.认定奖励:首次认定80万元奖励。 |
种子独角兽企业 | 潜在独角兽企业 | 独角兽企业 | 独角兽后企业 | |
专项 | 1.认定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种子独角兽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1.认定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准独角兽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1.认定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1.给予独角兽后企业“高新区合作伙伴”地位,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
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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