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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瞪羚企业的通知

  • 2019-09-07

 

大庆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

瞪羚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催生培育壮大一批跨界融合、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的科技型企业,集聚优质资源支持企业持续快速成长,推动我区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创新型园区建设步伐,大庆高新区开展2019年度瞪羚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至10月16日。

    二、申报形式

本次申报主要采取“企业自主申报”与“园区组织推荐申报”的两种形式,申报企业均需注册并登陆“大庆高新区瞪羚企业服务平台”所属的企业申报入口进行登录申报,在线提出申请,填写并线上提交申报材料,资料审核通过后完成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培育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大庆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且所在行业不属于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或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企业,以及非大型央企、国企、外企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

(二)认定标准

2019年大庆高新区培育企业包含潜在瞪羚、瞪羚、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各申报条件如下。

1、瞪羚企业认定标准:

(1)瞪羚企业是指跨越死亡谷、进入高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企业,也被成为“高成长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增长率指标、创新能力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1)    增长率指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5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2015年营业收入1000万及以上,2015-2018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2018年度正增长;

b)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5年,2015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2015-2018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2018年度正增长;

c)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4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2018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d)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9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2018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2018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2)创新能力指标

2015—2018年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科技活动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需不低于2.5%(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2)潜在瞪羚企业是指创业企业迅速发展,有希望快速成为瞪羚企业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增长率指标(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8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12年),基期年营业收入300万及以上,2016-2018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b)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08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12年),基期年雇员人数30人及以上,2016-2018年雇员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c)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且201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d)    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4年(即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201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2、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认定标准:

(1)潜在独角兽企业是指从创业团队、产业方向、技术创新能力及发展趋势看,具有成为独角兽企业潜质的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

a)     成立时间十年之内;

b)    获得过境外投资机构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c)     成立5年之内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不小于1亿美元成立5年-9年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不小于5亿美元。

(2)独角兽种子企业是指处于创业期,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商业模式得到资本和市场初步认可的,具有成为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潜质的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

a)     成立不超过五年;

b)    获得过境外投资机构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c)     最后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申报潜在瞪羚、瞪羚及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的企业主要附件材料清单如下所示:

(一)潜在瞪羚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

2、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2016年之后迁入区内的企业,在本地的指标数据不足三年的,可提供迁入前的经审计的数据进行申报;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5、企业承诺书(附件1);

6、企业宣传图片3张(包括企业形象展示图片和产品展示图片)的电子版;

7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二)瞪羚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

2、企业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2015年之后迁入区内的企业,在本地的指标数据不足四年的,可提供迁入前的经审计的数据进行申报;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4、企业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5、企业承诺书(附件1);

6、企业宣传图片3张(包括企业形象展示图片和产品展示图片)的电子版;

7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三)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

2、企业融资信息(附件3);

3、企业融资信息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1)最后一轮融资投资协议中“增资方式、增资价款、目标企业与投资方盖章”内容;

(2)能够证明最后一轮融资已经完成的交割证明材料,如验资证明、股权变更证明、资金到账证明等;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研发平台、人才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5、企业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6、企业承诺书(附件1);

7、企业宣传图片3张(包括企业形象展示图片和产品展示图片)的电子版;

8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并在平台上传申报材料的复印盖章扫描件。

(二)大庆高新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申报书相应表格中出具推荐意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泽、梅馨怡    

联系电话:0459-8109755、0459-8109206   

 

附件:1.企业承诺书

2.瞪羚企业申报书

3.申报大庆高新区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融资信息

4.推荐意见表

 

                                  大庆高新区

                                 2019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