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发展,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日趋深入,数字经济成为国家战略部署的重点方向。在今年两会上,中央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壮大数字经济。各地区的高新区等产业园区,一直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引领者,在数字经济时代,要遵循数字经济变革趋势,率先创新发展模式,扛起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旗,继续做数字经济领头羊。
数字园区指以园区为载体,以发展数字经济为目标,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集聚应用“IMABCDE”数字化技术,形成数据泛在互通共享、平台服务资源集聚开放、新技术应用场景持续创新、数字经济新业态爆发涌现的创新生态园区。(IMABCDE分别代表IoT、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从建设目的上看,智慧城市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以提升政府的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等管理服务效率为目标;数字园区更侧重于以创新为导向,通过打造数字化环境,以营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构建世界级产业集群为目的。
从建设内容上看,智慧城市重点围绕政府高效履行政府服务、城市治理职能的应用系统开展建设。数字园区则以数字产业发展为导向,重点建设数字产业基础设施、创新孵化空间、应用场景等,以支撑构建数字产业发展高地。
从建设方式上看,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起主导作用,以招投标方式推进智慧城市工程项目建设;数字园区建设过程中更多的是采用协同共治的方式,政府制定建设规则,鼓励企业和产业联盟、创新共同体、高校院所等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的创新创业活力,以创新驱动数字园区的持续迭代发展。
数字园区以产业生态的“堆积木式”建构为基本形态。数字园区的建设过程不是现行的围绕数据感知、采集、汇聚、分析应用,实现从感知网络到大数据体系、从基础平台到垂直应用的“从0到1”的信息化建设过程,而是依托现有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基础,结合园区产业发展重点,进行“查缺补漏”,打造产业发展生态的“堆积木式”构建过程。总体来看分为四个层次:
图 2 数字园区形态图
第一层次是营造园区生态,即以人才、企业、科研机构等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创新、成长等配套资源,包括政策、资金、开放社区、开放办公空间、一站式服务平台等。
第二层次是构建数字产业平台,围绕创新创业、数字产业培育发展,构建并集聚平台化的配套服务资源,包括数据资源、算力资源、平台架构、孵化器、加速器、资本以及产业链资源等。
第三层次是创建特色场景,即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将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于园区建设,形成未来生活、未来生产、未来园区新场景,包括智能工厂、智慧社区、便捷交通、智慧安防等。
第四层次是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依托特色场景打造,提供新型基础设施、市场、实验场、展示空间,支持新技术创新创业,孵化出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包括无人机、机器人、智能灯杆、无人商店、智能家居等。
本文节选自长城战略咨询企业研究报告总第336期《建设数字园区发展数字经济》(2019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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